北京师大考研备考攻略暨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北京师范大学考研经验贴)

一、院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北师大”,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十所大学之一;为“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京港大学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国培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亚洲校园。
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1959年,被中央确定为首批全国重点大学。2002年,成为首批拥有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审批权的6所高校之一。
二、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 ,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学科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的确认时间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请于考前十天左右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毕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我校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我校奖助体系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

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物理学系、天文系、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部分实验室将入驻北京校区育荣校园,因此,上述4个院系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考生应遵守我校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三、报考资格及学制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我校奖助体系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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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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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024年北师大体育考研资料及课程
七、复试分数线分析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人数
八、复试办法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程序及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院(系)相关文件和通知,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
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6)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缴纳复试费。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缴费。
4.3月中下旬开展复试。由院(系)公布具体复试时间,考生按照院(系)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6.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
7.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二、调剂
(一)接收调剂
1.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未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查阅相关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毕业(就读)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方可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3)拟调入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按拟调入院(系)的规定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其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
(4)经复试被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5)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6)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向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答卷。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含援藏计划)均不得调剂。
三、录取
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1.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院(系)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由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
2.录取优先级为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总成绩分别排序。在考虑优先级的基础上,严格按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入学后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学校及报考院(系)录取规定者,均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专业能力等。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院(系)。
四、信息公示
复试前,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名单。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
1.联系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6,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5.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九、历年真题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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